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普通本科高校高水平本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03 来源 :宁夏教育厅办公室 浏览人数: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实施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的工作部署,全面振兴新时代本科教育,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1—2023年自治区高水平本科建设项目材料报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条件

(一)一流基层教学组织

1.申报范围及数量

为进一步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我区高校高水平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在全区普通本科高校基层教学组织中,遴选建设2022—2023年度一流基层教学组织50个。

2.申报条件

1)基层教研室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教育教学思想理念先进、教学方案科学合理、教学环节管理正规、培养计划配套完善、示范引领作用突出,评教评学整体在良好以上,教学效果满意度高,无任何教学事故。

2)基层教研室建设发展方向符合国家、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专业建设规划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能够满足相关产业和领域人才需求,并达到国家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无专业建设任务的基层教学教研室能有效保障和支持专业建设。

3)基层教研室有稳定的课程建设与发展方向,能够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辅助课堂教学。

4)基层教研室教学团队师德师风良好、结构合理,有科学配套的教学梯队建设方案和教师培养计划。

5)有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的软硬件实力,科学制定实践教学方案,规范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建立有稳定的实验实践教学基地,有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

(二)卓越拔尖人才培养班

1.申报范围及数量

对标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要求,围绕培养自治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重点领域紧缺人才的目标,改革和创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遴选建设2022—2023年度“卓越拔尖”人才培养班20个,其中卓越工程师、卓越教师、卓越医生培养班各4个,卓越农林、卓越法治、卓越新闻、基础学科拨尖人才培养班各2个,每班择优培养30名品学兼优学生。

2.申报条件

1)立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树立全面发展和多样化的人才观念,树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观念,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建立健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为自治区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2)拟申报项目须应是国家、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是学校特色优势专业,具有教育教学改革的工作基础和成果。

3)申报高校须具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培养班最为重要的基础工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设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学团队。

4)申报高校须建立健全培养班协同育人体系,创新发展校企合作、联合育人的培养人才模式,具有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合作育人的基础。

5)申报高校须具有卓越拔尖学生培养的支撑条件和实践基础,能够满足培养班实践教学、创新研究、科研训练等需求的实验室、实训基地。

(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1.申报范围及数量

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本科教改项目”),主要以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为重点、以提高育人质量为目标,重点围绕课程思政、信息化教学等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培育一批对高等教育发展有重大贡献的标志性成果。遴选建设2021—2022年度本科教改项目240项,其中委托项目1项和评审项目239项,评审项目分别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予以立项。

1申报项目选题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扣我区高等教育发展尤其是教学工作中亟待破解的重点、难点与热点问题。选题能对我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创新意义与应用推广价值,并能取得实质性成果

2)申报项目要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强化教学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有较好的应用前景,能够凝练有特色有创新的教学成果。

3)申报项目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论证充分、重点突出,研究方案可行,且具备开展创新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4)申报项目原则上应经过校级评审,立项为校级教改项目,且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名额

全区普通高等学校一流基层教学组织、卓越人才拔尖培养班等高水平本科建设项目按照统筹规划、分年度建设的原则,结合高校教师、学科专业建设情况等按比例分配名额,请各高校按照申报名额等额推荐,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各普通高校作为各项目建设的主体,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推荐自治区级一流基层教学组织、卓越人才拔尖培养班等高水平本科建设项目,自治区教育厅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遴选确定建设项目。

(三)材料报送

1.各高校对确定的申报项目须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推荐项目公文、申报书、汇总表,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PDF格式)于2023年5月30日前报送至教育厅高教处邮箱。

2.经各高校审核确定的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5月20日前登录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s://gj.nxeduyun.com/,在项目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3.自治区教育厅对各项目建设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办公内网及“项目管理系统”下达立项通知至各高校。

三、组织管理

(一)考评管理。各高校要建立完善项目全过程的考评管理机制,自治区教育厅将对项目建设、实际应用、教学效果等进行跟踪监测,实施动态管理。

(二)支持保障。一流基层教学组织、卓越人才拔尖培养班建设经费,按每个基层教学组织10万元标准、卓越拔尖人才培养班按每班30人每生1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专项资金补助。本科教改项目经费按照委托项目和重点项目每项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2万元的额度拨付经费,高水平本科建设项目经费已按年度预算核拨学校。各高校要配套完善保障政策,加大人才、经费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实施高水平本科建设项目是振兴自治区本科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部署。请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把基础较好、特色亮点突出的建设项目推荐上来,加快推进我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各高校要加强对本科教改项目的管理、指导和检查,对项目建设计划、项目组成员、研究建设时限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时,须经高校同意后由项目管理员通过“评审系统” 提交调整申请。本科教改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结题验收后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联系人:王天锡,联系电话:0951-5559089。

电子邮箱:gjcwtx@163.com。

 

附件: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水平本科建设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5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

 

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水平本科

建设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学校名称

一流基层教学组织

卓越拔尖人才培养班

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委托项目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小计

宁夏大学

12

6

1

2

57

60

宁夏医科大学

8

4

0

2

38

40

北方民族大学

8

4

0

2

33

35

宁夏师范学院

6

4

0

2

23

25

宁夏理工学院

4

2

0

2

18

20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4


0

2

18

20

银川科技学院

4


0

2

18

20

银川能源学院

4


0

2

18

20

合计

50

20

1

16

223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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